主 旨:
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(以下簡稱原民會)「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辦法」,請公告並周知所屬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原民會112年8月17日原民教字第11200392445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旨辦法發布令影本、總說明及逐條說明、申請表及推薦表各1份。
三、 相關事宜請逕洽原民會高元義科員,電話:02-89953106。 四、 副本抄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,請轉知轄屬學校。